唐山市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

2021-10-13 16:4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特色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省委“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委“33458”工作思路,通过抓存量提升、增量扩充、生态优化,推动特色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县域特色产业,引领县域经济走出一条“一流标准、一流质量、一流品牌、一流信誉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必由之路,为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统筹企业创新、区域创新、协同创新,优化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产业园区联动发展的协同创新体系。

坚持质量引领。以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为价值导向,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深化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提高特色产业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推动特色产业价值链从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设计增值。推进设计与制造深度融合,以工业设计理念渗透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制造等环节,驱动特色产品创新,重构营销策略,改善服务体验,提升品牌价值,优化供给结构,引领消费升级,打造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金名片”。

坚持绿色低碳。强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打造一批高水平绿色产业园区,构建高效、清洁、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特色产业集约集聚、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金融赋能。统筹金融产品创新服务与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大投融资力度,推动企业挂牌上市、以资本力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强化金融生态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三)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区位特点、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等因素,结合各县(市、区)产业基础及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全面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12个产业,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梯次推进的思路,每个县(市、区)重点培育发展2-3个产业集群,坚持做大做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培育发展一批,达到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产业链上下游实现高效协同,县域特色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扎实推动全市县域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23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达到14个;到2025年达到18个以上,其中100亿元的达到7个。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存量提升,持续优化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质量

1.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培育认定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面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集群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争创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特色产业集群企业积极申报发明专利,聚焦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力争到2023年县域特色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70家以上、到2025年达到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各类创新研发平台。推动集群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以集群龙头企业为依托,联合市内外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载体。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集群在京津等地设立“创新飞地”,推动协同创新,打造“京津研发、唐山转化”“京津孵化、唐山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力争到2023年特色产业集群各类创新研发平台突破50家、到2025年达到60家。(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提升特色产业品牌质量。鼓励有条件的集群企业对标国内外先进工艺水平,全面梳理产业集群在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工艺设备、标准质量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短板,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前瞻性部署建设一批产业链重点项目,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自主可控装备研发,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工艺水平,降低“卡脖子”风险。推动集群龙头企业开展新产品开发、品牌创建,鼓励特色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等标准制修订,引领行业高端发展,加大区域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产品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到2023年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突破60项、到2025年突破100项。(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4.培育特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在线营销、在线服务、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支持遵化食品、迁西板栗、丰南陶瓷等产业集群利用各类电商营销平台、网络直播平台与上下游客户、终端消费者开展双向互动,加速线上购物、网红销售等新模式应用。深化“特色产业+专业展会”模式,支持玉田印刷包装机械、玉田管材制造、遵化食品等产业集群举办高水准展览展会,提升县域特色产业的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5.增强工业设计渗透性。注重设计与产业的渗透融合,精准组织系列双向对接和专场推荐活动,组织国内外设计机构深入产业集群考察,推动集群企业与设计机构对接融合。支持特色产业集群通过改进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和功能,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一批设计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高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23年集群内工业设计中心达到36家、到2025年达到40家。(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龙头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企业内部应用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集群龙头企业打造特色产业智能制造集成服务平台,循序渐进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价值链环节“上云入网”。积极开展特色产业集群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诊断,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推动个性化定制、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型制造模式优先在规模以上企业应用。持续开展车间现场任意单元或模块的数字化(智能化)微改造、微创新,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集成商和标杆企业。推动一批工业软件平台化部署,因地制宜、一群一策,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集群企业推出云制造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上云用云,加快技术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云上连接融合。力争到2023年全市特色产业集群上云企业达到200家、到2025年达到30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7.推动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和支持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积极开展股份制改造,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将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备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联合沪深北交易所、港交所、全国股转公司、石交所等境内外交易所以及优质服务机构,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和上市辅导服务,组织重点企业到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交流学习,通过宣传辅导、观摩培训、项目路演,资本对接等形式,帮助企业理清思路、制定计划,合理选择上市挂牌板块。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压实部门责任,主动帮助拟上市挂牌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企业上市挂牌扫除障碍。力争到2025年,全市上市挂牌企业数量累计达到20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突出抓好增量扩充,不断壮大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规模

1.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实现集群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借力“百家央企(京企)进唐山”、“百家优质民营企业进唐山”等活动,持续承接京津等产业转移,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创链,全面梳理产业链关键节点和供应链瓶颈,最大程度实现关键产品就近就地配套,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依托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和重大承接合作平台,精准承接北京产业链梯度转移和产能拓展转移,加速北京创新成果来唐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将项目引进与碳达峰、碳中和相结合,强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加大挖掘培育力度,实现产业集群数量进一步增长。依托产业基础及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现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梯次推进的方式,督促指导路南、路北、海港加快培育应急装备、动力电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消除县域产业集群空白点;推动丰润汽车零部件制造、高新区智慧应急装备等产业集群尽快发展壮大,纳入省备案管理,实现我市产业集群数量快速增长。力争到2025年,省备案特色产业集群达到35个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建强专业招商队伍,为吸引特色产业项目提供坚强保障。将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各县(市、区)把业务素质过硬、实战能力强的后备干部纳入招商队伍中。组织招商人员认真研究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学习产业链转移规律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知识,提高招商队伍的专业水平。(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创新招商引资形式,千方百计对接特色产业项目。在开展小团组精准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开展委托招商、云招商,通过招商方式的创新优化,拓展招商资源渠道。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飞地”招商等新模式,充分利用重大经贸活动平台,特色产业各类展会,开展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等专题招商。(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突出优化产业生态,为特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推动产业提档升级。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以能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标准重新定位本地产业集群发展方向,打破原有路径依赖,借鉴苏州经验,建立“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的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用地、用能、主要污染物排放、信贷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开展集群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提升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完善治污设施并确保高效运行,倒逼企业提升管理能级,推进产业“腾笼换鸟”,全市县域特色产业总体实力跃上新台阶。力争到2023年全市新增超50亿元特色产业集群2个;到2025年新增6个,其中超100亿元的2个左右。(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园区能级提升。以各类园区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提升园区能源、给排水、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通过资源要素集约利用、污染物和废弃物集中治理与深度再利用等途径,减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供集群企业入园使用,为入园企业提供零风险、低成本、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打造生态园区。鼓励开发运营“园中园”等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园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绿色设计示范、绿色供应链示范,力争到2023年省级绿色工厂突破17家,到2025年达到20家。(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动金融服务全覆盖。发挥集群规模信用优势,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以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等增信配套服务,吸引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业集群落地生根,“来得放心、贷得安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合同、知识产权等新型融资方式,“一业一策”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优化信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服务质效,线上线下宣传对接,与广大集群企业共同成长,构建协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鼓励园区及龙头企业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促进特色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唐山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

4.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鼓励集群企业、行业组织、高校等共同打造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中试认证、检验检测、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等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发展,鼓励特色集群行业协会在内部协作、外出招商、组织会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的平台资源共享,形成全价值链条公共服务体系。开发和利用手机APP等新形式、新平台,开展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实现供需对接、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特色产业的市场影响力。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对县域中小企业开展主题培训、精准对接等公益服务,推动企业间、集群间、产业生态间等交流协作。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服务活动10场,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5.推动对外合作交流。积极组织产业集群企业负责人参加省组织的赴长三角、珠三角等特色产业发达地区对标学习,学习先进经验,找到契合本地集群企业生态发展的发力点和突破点,补强弱项短板。鼓励和支持集群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博览会和推选评比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更好发挥唐山应急产业大会、陶瓷博览会等平台作用,争取更多国际会议、国际高端展会和商展等落地唐山。鼓励优势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进行海外并购重组,获取知名品牌、高新技术、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组建对外投资联合体,“抱团取暖、结伴出海”,增强境外市场竞争力。(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集群企业科技创新

1.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三品”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2.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从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000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质量标准提升和品牌打造

4.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质量效益型企业、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个人,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5.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河北知名品牌、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奖励2万元。(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企业奖励5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集群企业对标交流

7.对在我市举办3天(含)以上展会项目的主(承)办单位进行奖励。对室内展览面积达5000平方米(200个标准展位)的,给予5-8万元奖励;达1万平方米(500个标准展位)的,给予8-10万元奖励;达2万平方米(1000个标准展位)的,给予15-20万元奖励。室外展位数按照0.5的系数折算成标准展位数(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个)(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财政局)

(四)强化土地和人才要素保障

8.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工业土地用途,通过厂房加层、利用地下空间、翻建等途径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过渡期满,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在年度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中,固定安排一定数量的特色产业集群企业负责人参加,提升企业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实施差异化环保政策

11.对项目建成投运前建设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直接纳入排污许可证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对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免于环评审批或登记备案;位于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园区内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得环评手续。(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12.筛选保障产业链稳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科技领军企业、标准领跑者、高新技术等企业和项目,在调研核查评估基础上,对符合正面清单管理要求的集群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工信局作为牵总部门,统筹协调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问题会商解决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协调产业发展重要事项。市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要聚焦质量、标准、专利、品牌、检验检测等,服务与监管并重,提升集群产品整体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根据领导包联集群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对接,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市科技局要在产业链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集群高效发展。

(二)压实县区责任。县区政府是推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扛起责任,聚集资源,抓好落实。县级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担当,对标先进找差距,聚焦集群短板,全力攻关突破,加快提升县域特色产业竞争力。

(三)强化领导包联。深入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领导包联特色产业机制,实现县域特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包联全覆盖。各级领导要深入调研包联产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组织专业机构把脉问诊、跟进帮扶,回应企业诉求,给予针对性强、可操作、有前瞻性的指导。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发展标杆,激发各级领导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四)落实督导推进。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的调度推进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根据产业发展方向,集群发展情况,结合省动态调整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进入省重点集群序列。

(五)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特色产业、先进集群和优质品牌,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对“区域+企业+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辟品牌专栏推介活动。鼓励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推选评比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品牌价值,逐步形成培育品牌、推介品牌、塑强品牌的良性循环,扩大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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